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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护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
医护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
来源:  作者:许娟  编辑:孙晶明  日期:2021-04-19  点击率:776  [我要打印]  [关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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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护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

为了保证医护学院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、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、提高学生会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、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,特制定本条例制度。

一、例会制度

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,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。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:
  (一)提前五分钟到会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会。
  (二)请假必须得到批准,不得由他人代请。
  (三)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,积极准备,会上踊跃发言,缩短会议时间,提高会议效率。
  (四)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
  (五)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。

二、工作制度

(一)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,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。
  (二)各部在学期末,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。
  (三)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,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。
  (四)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。
  (五)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,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,不得拖延。
  (六)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,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,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。
  (七)各部设置专职文书,司职起草工作计划、总结等文件。要求字迹工整、内容合理、切实可行。

三、部门职责制度

(一)学生会主席团:学生会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,包括学生会主席一名,副主席两名,秘书长一名。

(二)体育部:为提高全系学生的身体素质,满足学生的体育爱好的需要,在全系开展各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,并配合学院体育教研室、体育协会组织的校内、校际体育比赛;并负责检查系学生的早间操情况,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系里汇报。
    (三)生活部: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、学习、卫生和饮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工作,并与学院总务处、饮食服务部门密切配合,代表广大学生反映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帮助;并且负责检查院里个班级教室、宿舍的卫生情况,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院系领导里汇报。
    (四)文艺部: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,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,积极筹备搞好节假日期间的文娱活动及校内外文艺汇演。
    (五)学宣部:主要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报道工作,并且在国家法定节日前做好有意义、有特色、符合节日主题的海报。

(六)纪检部:负责检查学生日常违反校规校纪情况,协助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检查系学生晚自习情况,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系里汇报。
    (七)外联部:外联部是学生会的一个重要部门,是联系社会与学校的重要部门。向外展示学校学生的真我风采,努力提高学生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,为学生会各项活动筹集资金,对学生会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。

(八)监督委员会:配合各年级辅导员以及学风督察组进行查课(任何一方查课必须有监察部工作人员在场监督,配合),其主要以每周收取出勤记录为主,在易出现旷课时期如放长假前,对各年级各班进行突击检查。监察部工作将本着公平,公正,公开的原则。监察部作为一个监督部门,同时也受其他部门的监督,其他部门如对监察部有意见或者建议,皆可与监察部说明,或向主席团报告。

(九)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。

1.每学年新生入学,组织各系做好新生档案的接收以及相关材料填写工作。

2.收集档案材料并归入档案袋内:
1)新生入学原始档案(中学档案)。
2)入学登记表。

3)入学体检表、军训成绩鉴定表(军训过后教官组织新生填写此表)。

4)各学期成绩单,各学年系主任或辅导老师评语。

5)日奖励类材料(三好学生登记表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及各类奖励审批材料)、处分类材料(处分决定及调查、处理材料)。
    6)日党、团组织材料。
    7)毕业体检表。
    8)日鉴定类材料:个人鉴定、系里学年鉴定、学院意见。
    9)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其它相关材料。
    (十)负责全校学生的转学、休学、复学、退学、毕业等学籍异动后档案办理。

四、评选制度

(一)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,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,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。
    (二)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  1.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。
  2.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,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。
  3.不得有违纪行为,尊重各部部长、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。

(三)对工作认真负责,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学生会布置的任务的干事,经所在部部长向主席团提名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,并向院团工委提名报告。
    (四)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,对工作开展顺利、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,可由副主席提名交主席团给子适当精神或物质奖励,并向院工团委通报。学生会成员可向主席团提出对学生会的意见和建议,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,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,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将给子学生会内部通报表扬并存档,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及适当物质奖励。
   (五)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的成员,向学院通报并存档,学期末将优先考虑授予院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或“优秀学生会干事”称号。
   (六)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或干事,如有机会,优先向学院中需要管理或业务方面人才的有关部门进行推荐。

五、罢免制度

(一)辞职:对由于某种个人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学生干部的人员,须向主席和分管副主席递交辞呈并说明具体原因,得到许可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辞去所担任的职务。
    (二)劝退除名:

1.凡是受到院级及其以上处分者一律开除学生会,不再任用。

2.根据办公室的考核,凡受到学生会除名处分的一律开除学生会,不再任用。

3.部长以下工作人员在测评中得到半数以上不满意评价的,由学生会常务主席对其进行劝退。 

4.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不适宜继续在学生会工作的干事,由所在部副部长以上干部提出动议,上报主席团,由主席团作出决议后报团委审批备案。

5.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不适宜继续在学生会工作的部长、副部长,由主席团成员提出动议,上报主席团,由主席团作出决议后报团委审批备案。

6.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不适宜继续在学生会工作的副主席,由主席提出动议,交由部长以上会议,部长以上会议决议后报团委审批备案。

7.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不适宜继续在学生会工作的主席,由半数以上常委提出动议,交由学生会全体会议,全体会议决议后报团委审批备案。

(三)提拔和补充

1.对内部特别优秀的干部,在本职岗位工作满3个月后,经主席团同意,其本人有权直接向常委会提出升迁请求,经审核、批准后,办公室归档,人事变动完成。

2.学生会的空缺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内部补充。

 

作者:许娟
编辑:孙晶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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