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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红十字会 规章制度
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红十字会 规章制度
来源:  作者:许娟  编辑:孙晶明  日期:2021-04-19  点击率:804  [我要打印]  [关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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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红十字会

规章制度 

 

 

一、凡本社团成员,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社团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,热爱社团,不忘初心,自强不息。

三、会议制度

(一)社员应积极参加活动及会议,参加时做到不迟到、早退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,必须请假。请假需交100字的书面说明,并给会长签字,否则无效。

(二)本社团每周三举行一次例会,由会长、副会长、各部门部长、委员和干事参加,全体成员必须参加。

(三)开会时迟到三次算旷会一次,旷会三次直接开除,会议迟到需要写500字书面检查,不得复制网上。

(四)开会时带好会议记录本、笔,每个月月底检查会议记录本,会议内容,会议格式。

四、社员必须服从社团的安排,认真完成部署的任务,工作认真负责。

五、各部门成员在本社举办的活动中须互相帮助,团结友爱,积极主动服务同学。

六、每个成员必须维护社团的荣誉,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礼貌用语,不得做损坏社团形象的事情。

七、成员需爱护公共财产,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,擅自以社团的名字对设备进行操作,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社团资产。

八、各部门成员具有监督本部门负责人的义务,对不称职的行为必须向会长或指导老师反映。

九、社团成员由于必须原因须退会应递交退会申请书,不得无故退会。

十、开展活动期间,需着装整齐,佩戴会牌,穿会服,不允许穿着随意。

十一、奖惩制度

(一)开会迟到三次算旷会一次,不得旷会三次以上。

(二)连续三次不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集体活动。

(三)多次通知拒不缴纳会费。

(四)受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各类处分,无论处分轻重及是否离校,其会籍在处分文件下达之日立即停止,会员证作废:会籍不予保留,亦不予办理转出手续。

(五)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内部矛盾。

(六)优秀成员可进行一定表彰。

社员如犯有以上原因之一可以认为自动退会并注销会籍,不得评选“两红两优”,“青马工程”,不予以从红十字报任何评优评选。

十二、组织人事部需记录考勤,每月公示一次,累计到会情况,活动到场情况。

作者:许娟
编辑:孙晶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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