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红十字会
规章制度
一、凡本社团成员,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社团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,热爱社团,不忘初心,自强不息。
三、会议制度
(一)社员应积极参加活动及会议,参加时做到不迟到、早退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,必须请假。请假需交100字的书面说明,并给会长签字,否则无效。
(二)本社团每周三举行一次例会,由会长、副会长、各部门部长、委员和干事参加,全体成员必须参加。
(三)开会时迟到三次算旷会一次,旷会三次直接开除,会议迟到需要写500字书面检查,不得复制网上。
(四)开会时带好会议记录本、笔,每个月月底检查会议记录本,会议内容,会议格式。
四、社员必须服从社团的安排,认真完成部署的任务,工作认真负责。
五、各部门成员在本社举办的活动中须互相帮助,团结友爱,积极主动服务同学。
六、每个成员必须维护社团的荣誉,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礼貌用语,不得做损坏社团形象的事情。
七、成员需爱护公共财产,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,擅自以社团的名字对设备进行操作,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社团资产。
八、各部门成员具有监督本部门负责人的义务,对不称职的行为必须向会长或指导老师反映。
九、社团成员由于必须原因须退会应递交退会申请书,不得无故退会。
十、开展活动期间,需着装整齐,佩戴会牌,穿会服,不允许穿着随意。
十一、奖惩制度
(一)开会迟到三次算旷会一次,不得旷会三次以上。
(二)连续三次不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集体活动。
(三)多次通知拒不缴纳会费。
(四)受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各类处分,无论处分轻重及是否离校,其会籍在处分文件下达之日立即停止,会员证作废:会籍不予保留,亦不予办理转出手续。
(五)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内部矛盾。
(六)优秀成员可进行一定表彰。
社员如犯有以上原因之一可以认为自动退会并注销会籍,不得评选“两红两优”,“青马工程”,不予以从红十字报任何评优评选。
十二、组织人事部需记录考勤,每月公示一次,累计到会情况,活动到场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