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管理工作:
一、
贵州城市学院医护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实施细则
为进一步规范医护学院学生教育管理,推进学生安全工作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,强化学院对学生工作的管理能力,充分发挥学院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整体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我院实际,特指定本规定。
二、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医护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规定
为适应高等教育对学生工作的要求,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教育管理,推进学生工作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,强化学院对学生工作的管理能力,充分发挥学院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整体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的意见》《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及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三、医护学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
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,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,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,保护学生、学校的合法权益,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,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。